仍然需要做一番凝聚和開發的工作,亦如在佛滅之後約五百年的光景,印度之有龍樹(Nāgārjuna)、馬鳴(Aśvaghosa)及天親(Vasubandhu)、無著(Asaṇga)等之對於佛教思想的再肯定與再發明。但是佛教基本思想的穩固性質和究竟價值,是歷久常新的。佛教不必乞靈於任何的神祕和權力,仍能解答任何一切的問題,猶可圓融無礙,佛法是從佛的大覺智海之中流露出來,所以能夠圓融無礙,對宇宙界的自然現象,對人生界的倫理關係,不偏不廢,也不執不著。最大的發現是「緣生論」的物理觀和生命觀。一切的一切,在佛法的眼中看來,毫無神祕可言,無論什麼事物,只要它的因素夠了,便會形成它的結果,那是必然的而非偶然的。同時,佛教的最後境界是圓成,圓成的畢竟觀念,卻是無形無相而又如《圓覺經》所說︰「圓裹三世,一切平等,清淨不動」的。實際上,我人也唯有完全放棄了現有的身心境界,和身心所處的境界,才是徹頭徹尾拋開了人生的缺陷,而邁入圓融無礙的境界。這一境界在人們粗看起來,似乎是逃世的。然而筆者在前面說過︰「唯有入世最深,而且是作縱橫面的一往深入,才會穿過世間冒出世間的界限,而進入出世的界境。」由此可見,為了真正的滿足,就不得不設法拋掉現實的缺陷,拋掉缺陷,便即拋掉人生,要拋掉人生,又不得不先來肯定了人生,深入人生而期通過人生,再超出人生。所以佛法的宗旨在教人出世,而出世的方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