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通與人通 172

(三)戒律生活


人皆可以為堯舜,眾生皆可成佛。但是,堯舜的行為即是成為儒聖的標準;佛的言行即成為佛教徒的標準。因此而有德目,而有戒律。戒律,是指生活行為的準則,依之而過踏實規律的生活。如果是基於人生的理想、堅強的信念,投身於自己信仰的宗教教團,大家共同生活,並且一同舉行宗教的儀式,那他們應該遵守的戒律,比起一般的教徒,戒律的要求是更嚴謹的。

儒家的三綱五常、四維八德、教忠、教孝等的德目,無非是要求人之所以為人的義務與責任。遵守實踐這些德目,提昇個人的人格,可以維繫社會的安寧,增進人類的幸福。所以,也可算作戒律的一個類型。

據《舊約》的記載,「摩西十誡」是由耶和華賜給摩西作為猶太人的行為守則,前四條是宗教的,後六條是倫理的,可作為一切人們做人的準則。而一個回教徒除了有五大責任,要守七項信德之外,尚需遵守四誡︰1.不為不名譽的事,2.不吃豬肉不飲酒,3.不放高利貸,4.不違抗真主阿拉之命。

佛教的戒律,有在家、出家之分,又有小乘、大乘之別,有為保持人及天的道德標準而設的五戒十善;有為出離三界火宅而設的五等出家戒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