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的人格中曾流露了上帝的特性,所以耶穌是個落實的人,基督教才能有所依靠。佛陀以前的印度古宗教──婆羅門,只有空洞的一個「上帝」,作為人民的信仰;耶穌以前的希伯來古宗教──猶太教,也只有一個空洞的「上帝」。雖將一切不解而又實際存在和發生的種種自然現象,都歸諸於「上帝」的賞賜和懲罰,但那種觀念,實即是人類之中最原始或迷信的宗教情愫,所以那是善的,同時也有惡的成分。自佛陀與耶穌先後分別在這兩個不同的區域中誕生以後,事事以身示教,處處以身作則,繼承舊有觀念中的美德,推翻一切虛浮不合理的積習,而為我們的人類世界,樹立了兩大宗教。在這一點上,耶穌與佛陀實有相似的偉大之處。
其次,我們談到宗教,就不能不研究宗教的教理,直到目前為止,佛教固有原始的、小乘的、大乘的佛典以及歷代高僧大德的種種專著,所謂浩浩三藏,不盡勝舉;至於基督教,雖其全部《新約》、《舊約》所包括的僅有三百五十六萬六千四百八十個字母,七十七萬三千六百九十三個字,三萬一千節,一千一百八十九章,六十六篇,但是現有《新約》、《舊約》的六十六篇,並不等於所有基督教的著作,尚有一些耶穌以後的作品沒有蒐集進去,至於後來基督教所謂的神學,更不在其數了。不過我們發現一個問題,就是說佛教和基督教的典籍之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