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通與人通 229

今日香港道風山的基督徒們,為了爭取佛教徒去向他們靠攏,便混淆了佛性和上帝的觀念,硬說上帝與佛性法性是一樣實體的兩種稱呼,並且硬把人文主義泛神論的上帝觀念,也與基督教的上帝並為一談,以期迎合時代的潮流,其實那是大可不必,也是最不聰明的。我們只要略涉經史,稍知哲學觀念,便可知道,那根本不是一件事。基督教的上帝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,也是宇宙萬物的掌握者和支配者,他是超然於萬物之上的一個上帝,他的聖靈,雖因信徒的虔敬,或可降臨於信徒的心中,但是聖靈的顯現,絕不是信徒內心本具的上帝之顯現,而是來自身外上帝之大能,因其聖靈的顯現,信徒的本身,不會就是上帝,否則,所有虔敬的信徒,豈不全都成了一個個的上帝。佛教的佛性,乃是人人本具的,不是諸佛的降臨或給予,我人之信佛、念佛、禮佛、學佛,乃在自求本身的佛性漸漸接通於諸佛的佛性,一旦與諸佛的佛性通成一氣,自身也就成了諸佛之一。誠然諸佛法性,法性法爾,遍滿法界,諸佛自性,遍滿法界,我人成佛,我人的自性,當亦遍滿法界。基督教的上帝及其信徒,皆在遍虛空盡法界的範圍之內,當也浸潤於法性或佛性的無盡藏中了。故我上一篇文字中曾說︰「佛教不以為基督徒沒有佛性,即連基督教的上帝,如果真有這麼一位上帝的話,佛教也會承認他有佛性的,但要硬說『上帝、道、靈、真如、佛性、法性』是一個東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