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裡想在紙片上畫出一隻小狗,但在畫完之後,便發覺那隻玩藝,根本不像真實的小狗,卻又仍然有一點點形似小狗。所以上帝比照他自己的形像造人,幾乎造出了百分之一百而又偏偏不像他自己的所謂「罪人」,致使害得他被釘在十字架上(基督教以耶穌即是上帝),以替人類贖罪。事實上,我們縱可承認有一個類似基督教的上帝的存在,但以超自然的絕對真理,而落入了世間的凡事凡物和凡人之中,也就不是絕對真理而成了相對或比較的真理。可惜基督教從未有過這樣的觀念,否則耶穌便不會自稱他就是真理道路和生命了。基督教徒們相傳:耶穌死後三天復活了,而且連那曾被釘死的屍體,也從墳墓裡爬起來,回到天父的天國去了,憑一個父母生出而靠食物養成的肉體,竟會復活!竟會升天?但我以為耶穌的復活是真實的,不過不是屍體的復活,而是精神的復活,復活在信徒的心中,不是復活在耶穌的墳墓裡。因為世間的事物,有其出現,亦必有消失,這是自然的律則,何獨耶穌例外?
這在佛教,就沒有這樣的說法。佛陀常說佛的境界,唯有佛才知道,唯有佛才領略,而且也是「不可說不可說的」,因為一說出來,就成了世間的語言名相,一成了世間的語言名相,那就早已脫離了佛的境界。所以絕對的真理──諸法實相或真如,不可能在我們的世間出現;所以佛陀成佛之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