榮譽。人在一生之中,時時刻刻念念不息地要求滿足,永遠也得不到真實的滿足,直到兩腳伸直,兩眼閉攏,仍然帶著許多尚未獲得的要求,向這花花世界告別。當然,我無意咒詛我們這一現實的人生,也無意主張人類應逃避這一現實的人生,故在本文的開頭就說︰「對於現實的不滿意或不滿足,乃是人之常情,甚至乃是人之通性,人類之有進化,之有文明,之有歷史,全在這一不滿意的要求和情緒下所產生。」但我又說︰「火炬可以照明……但如火炬多了……重重層層將我人圍在其中,我人豈不要被熊熊的烈火燒成焦炭!」在世法之中我人不可能沒有基本的要求,最低限度,肚皮不能不吃,佛法雖然超出世法之上,但要在平安地通過了世法之後,才是解脫出世的境界。我之所以要根據佛法的原理,指出人生境界的缺陷所在,不是叫人厭惡,而是希望我們只以這一人生境界,作為通向解脫之道的交通工具或旅途的食糧,而不是永久的棲身之處,事實上,我人有生必有死,故亦不可能將此人生境界作為永久棲身之處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有可能由無數連續的要求或渴望之大饑荒中抽身出來,將要求變為責任。例如我對我的生而為人有責任,我對我的祖先有責任,我對我的父母師長有責任,我對我的後代子孫有責任,我對我的配偶有責任,我對我的家庭有責任,我對我的團體有責任,我對我的國家有責任,我對我的世界潮流有責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