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察覺父母與我時代與身心之間的距離時,我又感到孤獨的蒼涼了;當我想起父母會先我而去,或者已經先我而去時,我更感到孤獨的蒼涼了!
但是人總是不甘寂寞的。即使自己並不知道什麼叫作人生的蒼涼,但此人生的蒼涼境界,不因為我不知道,而就不來找我(其實是我去找它)。成年之後,我有一個強烈的要求,除非我去出家,而將自己的生命,接通另一條超然於物質之外的源流,否則我的此一強烈的要求,必盼求其實現,以慰此一蒼涼的人生。此一強烈的要求便是男女之間的相互求偶,男女的結合,屬於生物方面的自然趨勢,但也更是填充蒼涼之感的一大傾向。
事實上,男女的結合,屬於肉體方面的成分,遠較心靈根源的投契者更多。當然,道德或良心的責任,亦恆使得男女的婚姻關係,維繫至於終身。但在婚姻關係的聯結過程中,除了新婚熱戀的期間,同床異夢,乃是不可避免的現象,雖然很多人都不肯承認。因為夫婦的知識水準,生活的情趣,以及對於各種事物所抱的觀點,往往是不能一致的,因此也就會覺得我的對方並不真的瞭解我,甚至可說並不真的全心愛著我。於是,當我對自己的配偶感到乏味,而對另外的男女感到興趣乃至傾慕時,這便告訴我,我在感到人生的蒼涼了。因為無人真的愛我,我不甘寂寞,所以我想另找一條出路來安慰我的蒼涼之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