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由於人類共同祖先亞當和夏娃的犯罪,而帶來的遺傳,但是耶穌也看出人類之中的痛苦,是因為不能自愛愛人的自作自受與相互敵對,所以他要解救人類的痛苦,他要傳播「神愛世人」的福音,他要在猶太教的「摩西十誡」之外,另加一條「愛鄰居亦如愛你自己」的規定。同時為了《舊約聖經》的限制,耶穌就不能不假託救世主的名義,來為世人(其實只為信徒)贖罪了。最後說到我們佛教的教主釋迦世尊,佛陀雖是一位太子,但據佛經記載,當他出遊四個城門,見到了自然界的弱肉強食,見到了人類生命的有限,見到了年老病痛以及死亡的慘劇以後,他便立志出家,決心要尋求出一個解脫這些痛苦的方法,以便自救救人。可見佛陀出家的動機,乃是由於痛苦的感觸及痛苦的引發,直到他在菩提樹下,明心見性,大徹大悟的時候,他所發現的四諦十二因緣中,仍以「苦」字領先,並以滅苦為目的。這些事實無不說明了痛苦的刺激,促成了人性的昇華。
我們通常聽到說︰「吃得苦中苦,方為人上人」,又說︰「吃一次虧,學一次乖」,這就是說我們只有不斷地接受痛苦的教訓,才會繼續地向上向善。一般人說「失敗為成功之母」,其實這不是真理,因為任何一樣東西的失敗,乃是成功過程中的一個階段,如說實驗中的碰壁或岔子是失敗,那倒不如說是成功的一個階段或某一部分來的切乎實際。比如一個孩子不知火會灼痛手指,當他被灼痛以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