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,主張「男女同道」:即是男女平等的修行教團,凡在舉行法要儀式之時,所用儀節均以男女各半組成「式眾」(儀隊),服裝劃一、隊形嚴整、儀態端莊,男子獻燈、女子獻花及獻香。孝道教團以「威儀即佛法」的觀點,將男女大眾平等納入教團之中,這在以前的日本是見不到的。
第三,舉行法要(佛事)之際,有導師及副導師各一人:也即是一男一女,導師領導會眾合唱法華經題,副導師接著帶同大眾讀誦三皈依文、《法華經》的〈見寶塔品〉及〈壽量品〉,一則表示男女同一儀式修行,同時也表示了他們以本迹不二的壽量本佛,作為皈命的對象。這與日蓮所說「本勝迹劣」的思想不同。
第四,以藝術的型態表現宗教的信仰:孝道教團將神道儀式中所用的浦安舞,改良為比叡舞,用之於佛教儀式,除了採入舞蹈音樂以美化法式威儀中的氣氛之外,他們的儀服、法衣、服裝也特別講究,凡是參加的人均有規定的服飾,我曾參觀過他們的佛誕節慶典,看他們那些一套又一套、一隊又一隊,花色不同、形式不同的儀服和儀仗,真能令你有置身於兜率宮中,看彌勒道場的繁華景象之感。
這四個特徵,歸納起來,不外乎在家菩薩的型態、男女平等的待遇、藝術方式的表現,相加起來,便是適應時代潮流的產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