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我在佛學院讀書,小說是不許看的,監學的見了,就要沒收,這種規矩是對的,但僅對了一半。辦教育的人,應該不許學僧看誨淫誨盜的書籍,但也應該鼓勵學僧在不妨礙正課的原則下,可以閱讀優良的課外讀物。憑良心說,我今天能夠寫文章,並不是國文老師教出來的,全是靠自己從文學作品的閱讀與習作中磨鍊出來的。事實上,教室中的課本,僅是開門的鎖匙,真正學問的寶藏,都是靠教室課本以外的自我發掘。
讀書的人,還當注意四點:
第一,要多查字典:字典是最可靠的老師,也是最容易請教的老師。見了不識的字,讀到不懂的句子,立刻要請教字典與辭典,不要輕易放過它們。一個字放過了不要緊,養成了懶得查字典的壞習慣,那你就要常常惹人的笑話了,時常見面的字,你會讀走了音,不成笑話?一個普通的字,你不懂它的意思,不也笑話?如果你要專心做學問,而又懶去查字典,那你這門學問是決定做不成功的了。
第二,要不貪快速:特別是精讀的書,絕對不要求急求快,首先看上一、兩遍,把全文的意思領解以後,再逐段逐章地熟讀背誦,讀熟了前一段,再讀第二段,背完了這一本,再背那一本。唯有能夠領會文意而又能夠熟記文句的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