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好是聯合國規定應屆的退休年齡。美國移民局對這樣的老人,要求必須提出在美國過去擔任的工作,以及在美國居留的理由。當再度提出申請,已經進入四月,如果再一耽擱,六月初就可能拿不到回美證,也辦不出英國簽證了。
所幸當時我在臺北,於是以中華民國身分證的證明,向香港英國領事館提出申請簽證,表示我不是被中華民國政府列入海外異議人士,或是拒絕返回臺灣的難民。事實上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取消了政治黑名單,只要持有中華民國護照,隨時都可以回到臺灣。
而英國等幾個歐洲國家對這樣的現況還沒認知,所以還是遇到了留難。他們希望我能提出曾經入境英國的證明,我總以為用過且過期的文件既然無效也就無用了,前兩次簽證的證明早已不知去向,他們又要我再提出申訴,才給了我為期六個月的簽證。
本來美國公民到英國旅遊,在六個月之內根本不需要簽證,持有臺灣護照的中華民國公民辦理英國簽證也不是那麼困難。就是因為我的一生當中業很深,障很重,所以在陰錯陽差之中產生了許多枝枝節節。
二、出發前的好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