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依中文本譯成了梵文。印老也以為:印度傳譯過來的,未必全是好的,中國人撰著的,未必就是錯的。所以主張,考證只是就事實,不能代表價值,不論如何,「在佛教史上,《起信論》有它自己的價值。這不能和鑑別古董一樣,不是某人的作品,就認為不值一錢。」(《講記》八頁)。同時以為站在唯識學的立場,評論《起信論》的教理是不對的;光以中國佛教的立場,來為唯識學與《起信論》作調和融通說,也未必恰當。故在他的《起信論講記》中,隨時指出思想史的源流,引用經論作證,並且經常指出大小乘各系學派之間先前關係,同異所在。於玄奘系的唯識學與《起信論》思想作對比時,往往直接了當地說明玄奘傳唯識學,是受西北印度小乘有部的影響,讚歎《起信論》的論點是有大乘經為依據的,非如王恩洋所見的那樣幼稚。但在遇到他自己與太虛大師的觀點不相同處,措詞比較含蓄,依舊可讓讀者明白,他的用意是什麼。
四、《大乘起信論講記》的特色
(一)不師古人亦不師於己心:古來諸家註疏,雖然也都會引經據典,提供許多資料,以證明他們所見的正確性及可信性,但皆不能脫離兩種架構的框框,那就是若非師古即落於師心。師古者是以某一宗一派一人的立場為背景、為標準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