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爭論的是實在的差異面,若能體驗實在本是同體,就不會有甚麼爭執了。當然,我們也未必要完全贊同甘地的觀點,然甘地的觀點確實可以提供我們參考。

我想說一個真實的故事:三十多年前,我有幾個朋友,共同發願要挽救中國的佛教,於是有的去了南方的泰國,有的去了東北方的日本,有的進入深山中苦修。過了十多年之後,居然都在美國重逢,所學各不相同,但又都是佛教,因此再一次相約,如何合作做一些具體的工作。其實,同一宗教的各教派之間,或者在不同宗教的各團體及個人之間,能夠合作、應該合作的空間是非常大的。所謂合作,也未必是要納入同一個組織體來運作。它可以是彼此呼應,放棄暴力、拋開宿怨、不算舊帳,共同來消弭飢餓、疾病、自然災害及種族戰禍的根源,共同為後代的子孫,保留地球的環境資源,共同保護人類的心靈,不被仇恨、貪婪、嫉妒、忿怒、驕慢、自卑、猶豫、恐懼、憂愁、狂傲、失落感等所污染。從各宗教各自影響鼓勵自己的信徒做起,則世界各國的主要宗教,將能夠影響人民,也能影響政治家及工商界的企業家。大家若能都有這樣的共識,便是大大地跨出了宗教合作的第一步。

(二〇〇一年九月二十日「世界宗教合作會議」閉幕演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