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他們堅持「自治、自養、自傳」的三自原則。中國大陸並不厭惡宗教,但卻憂慮宗教組織的群眾運動,會造成政局的動盪及民心的不安。

我們不知道,事實會不會正如他們所說,到了理想中的社會改革完成之時,人民就真的不需要宗教了。但是目前,中國人民絕大部分還是需要宗教的,因為宗教信仰的本身,就是一股安慰人心、安定社會的力量。如今,在不造成中國社會動亂的原則之下,我們還是有很多空間,可以協助中國人民提昇宗教信仰的品質。我們能夠努力的工作,至少可有以下三種:

一、推動台灣海峽兩岸的宗教教育及宗教文化的相互觀摩,藉以增加台海兩岸彼此之間的認同感,減少兩岸人民的敵對意識。

二、呼籲亞洲各國的宗教領袖及宗教團體和個人,多與中國大陸的宗教界人士及政府官員接觸訪談,以增進彼此間的相互瞭解,並多為共同的社會福利、環境保護、人品提昇、減少犯罪、急難救援、災變預防等問題,互助合作。不要企圖在中國大陸發展組織性的宗教活動。

三、舉凡全球性的宗教活動,一律邀請中國大陸派代表參與,並盡可能移到中國大陸各地舉辦,以使中國大陸各階層的宗教人士及相關官員,有機會多接觸國際的宗教現況。這能使他們獲得與世界宗教共同成長的利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