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相信神是全知的、全能的、有愛的、有權威的,神必定會對於不同時空及不同程度的各種民族,恰到好處地給予各種方式的教化和救濟,這便是由於神的普愛世人,所以做了多樣化的具體表現。如能有了這樣的認知,各種宗教、各個教派所信的神,依舊都是最高的神、一元論的神,只是為了普愛世人,而採取了多樣化的表現。不論信的是什麼宗教,都是同一個神,神既可有多樣性的表現,一切宗教的信徒,也無一不是神的子民,彼此之間,豈不都是兄弟姐妹的關係呢?還需要對立和衝突嗎?
否則,宗教與宗教、教派與教派之間,互相猜疑、互相否定、互相對立、互相鬥爭,它的結果必然是層出不窮的衝突,相互有衝突,彼此便都失去安全感。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、為了保護生存的空間;為了彰顯神的愛,為了伸展神的正義和權威,便不得不採取暴力的手段,鎮壓被認為是邪惡的敵人,震懾、擊潰、乃至徹底把邪惡的敵人從這個地球世界殲滅,永遠也不要為自己的這個民族和自己的這個教派,留下後患。事實上,思想及宗教信仰的異己者,是永遠殺不完的,敵人本來都是產生在內部,一批消滅了,新的一批又會出現。像這樣互相把跟自己對立的一方,視作邪惡的魔鬼,怨怨相報,沒完沒了,是多麼恐怖啊!
因此,我們相信,宗教的暴力和它的恐怖主義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