禪門修證指要 13

略辨大乘入道四行

菩提達摩


夫入道多途,要而言之,不出二種:一是理入,二是行入。

理入者,謂藉教悟宗。深信含生,凡聖同一真性,但為客塵妄覆,不能顯了。若也,捨妄歸真,凝住壁觀,無自他,凡聖等一,堅住不移,更不隨於言教;此即與真理冥狀,無有分別,寂然無名,名之理入。

行入者,謂四行。其餘諸行,悉入此行中。何等為四行?一者報怨行,二者隨緣行,三者無所求行,四稱法行。

云何報怨行?謂修道行人,若受苦時,當自念言:我從往昔,無數劫中,棄本逐末,流浪諸有,多起怨憎,違害無限。今雖無犯,是我宿殃,惡業果熟,非天非人,所能見與,甘心忍受,都無怨訴。經云:「逢苦不憂。」何以故?識達故。此心生時,與理相應,體怨進道,是故說言報怨行。

第二,隨緣行者:眾生無我,並緣業所轉,苦樂齊受,皆從緣生。若得勝報榮譽等事,是我過去宿因所感,今方得之,緣盡還無,何喜之有?得失從緣,心無增減,喜風不動,冥順於道。是故說言隨緣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