禪的體驗‧禪的開示 195

就會把對立和矛盾的觀念打消。假如再將本體和現象,用一棵樹來作比喻,樹,無論大小,若從樹葉或樹枝的各個立場看,它們是有差別的,各葉與葉之間,各枝與枝之間,也會發生互相摩擦的現象,若從樹的根幹的立場看,不論是樹的哪一部分,無一不是統一的整體了。

在這第二階段的過程中,能使你體驗到,你不僅是孤立的個別存在,你是普遍地存在於深廣無限的宇宙之中,你與環境之間的矛盾,不存在了,對於環境的不滿、忿恨、喜愛、渴望,也即是排斥和追求等的心理,自然消失,你所感受到的,乃是寧靜和充實,因為消除了自私的小我,能把一切人和一切物,都視為由我的本體所產生的現象,所以愛一切人和一切物,如同愛護小我一樣,這就是一般大哲學家的心量了。

當然,一切偉大的宗教家,也必定曾經有過這第二階段的體驗,當他們從小我的境域中解脫出來之後,發覺自己的本體,即是全體宇宙的存在,自己與宇宙萬物,無二無別,萬物的現象是由他們的自體衍生出來。他們有責任愛護萬物,也有權力支配萬物,好像我們有責任愛護自己所生的子女,也有權力自由支配屬於自己的財富一樣。這就形成了神與萬物之間的關係:把他們從冥想中體驗到的宇宙本體,人格化而構成上帝的信仰;把上帝自愛這個大我的觀念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