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思是:依因緣所生的諸種現象,都不能逃出無常的律則,就是成佛之後的釋迦世尊,雖證金剛不壞的法體,他的由父母(因緣)所生的肉體,也無從超出無常變遷乃至死亡的界限,若不速求出離生死,那就太可怕了。
因此,生死界中的任何現象,既然都從因緣而有起滅,故被統一稱為「生滅法」。不過,佛法雖以生滅法概括心、身、世界的一切現象,生死的主體和主人,乃是心法。《俱舍論》及《中觀論》詳釋生滅義,《大乘起信論》直明生滅心,目的都是為了有助於眾生達成不生不滅的出離生死。小乘聖者,為了脫生死,求取出離三界;大乘聖者,則但求心得自在,便是出離了生死苦海。
中國的禪宗祖師們,修行的目的,在於明見佛性,四祖道信在其〈入道安心要方便門〉中說:「見佛性者,永離生死,名出世人。」又說:「悟佛性者,名菩薩人。」(《大正藏》卷八五.一二八九頁上)道信大師常用《維摩經》為證,《維摩經》卷中〈文殊問疾品〉所說大乘菩薩對於生死所持的態度是:「在於生死,不為污行;住於涅槃,不永滅度;是菩薩行,非凡夫行。」(《大正藏》卷一四.五四五頁中)又於〈佛道品〉中說:「雖知無起滅,示彼故有生。」「或示老病死,成就諸群生。」(《大正藏》卷一四.五四九~五五〇頁上),唐代的禪宗大師,多用《維摩經》,四祖、五祖、六祖、永嘉等,均極重視《維摩經》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