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在一間中學教書,每次見我,都說好累,教書累,為了準備新開的課程更累。學校見他認真謹慎,沒有人開的課程,就讓他去試試,他從未想到要學那許多與他興趣毫不相關的東西,結果他為了把書教好,他都學會了。另一個美國的女士,最近告訴我,她把工作辭掉了。問她原因,她說:「第一,工作的性質與興趣不合;第二,工作環境中不能讓我發現新事物,學不到新東西。」問她:「什麼是你的興趣?什麼是你想學的新東西?」她想了一想,卻無法給我具體的答案。這兩個例子中,第一位沒有考慮自己,只知道工作的需要,所以學到很多新東西。第二位老是想著自己的利益,結果失去了工作。究竟是哪一位更切實際,更可取法呢?當然你盡可以同情第二位,不過,你是在修行態度的第一個層次中了。
我在臺灣農禪寺主持的禪七,由於報名的人數多、錄取的人數少,有幾位居士為了把名額讓給他人,所以始終不報名,但是願意擔任廚房飲食的護七工作。結果,我發現護七人員所得的法益,不一定比打七人員所得的少。如有一位家境不錯的女居士,在廚房裡護了一次禪七之後,便對農禪寺開始做多方面的熱心護持,我問她:「在廚房裡得到了什麼利益?」她說:「什麼也沒有。只是覺得有那麼多真心修行的人,吃了我親手炊煮烹調的飲食,就有說不出來的歡喜,我不會修行,恰能有機會來幫修行人的忙,實在太高興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