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進修行的人,應當「剋期取證」,「期」即是指定一個時間的規畫,在此特定的期間,要完成一個預設的目標。在當下的此刻,要站得穩穩的,守得牢牢的,再把這一刻的心境,繼續延長為一個時段,在此時段內,全力以赴地完成既定目標,千萬不可半途而廢。這就是將現在延伸,而達成實證的目的。
一般的修行人,常會三心二意,例如今天念佛,明天持咒,後天拜懺等,這樣的修行必修不好。應當先把方向掌握認定後,一門深入,堅持到底。這個原則,也可用於成事及做人,當依各人本身之資質,選定方向,奮力前進,即能完成一項大事業,至少也能盡力走完自己該走的路。否則就像賽跑時經常變換跑道,終其一生,便可能一事無成,卻還認為空有滿腔熱血,竟然落得英雄無用武之地,而怨天尤人。
經行時大家是同一方向走,每步均宜踩得很穩。當別人腳步寬時,跟著寬,別人慢下來時也跟著慢,否則別人慢自己快必發生衝撞,這是團隊精神。但在團體的大同中可有小異,經行時整體方向是一致的,唯腳步大小,則依個人情況,可大可小,加以調整,但不能影響及整體之活動。所以集體修行有助於發揮對別人的關懷,以小看大,可擴及對團體、社會整體的關懷。
人是群體的動物,不可能離群索居,尤其現在的工商社會時代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