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很多人都不願相信。例如:我今年已經六十五歲,明明已是來日無多,今天下午在國際會議的大會中,天主教的羅光總主教還說聖嚴法師很年輕,比起他已八十二歲,我是年輕。可是,已過花甲的老人,究竟還能會活多久,就很難講了。所以不論年齡大小,遲早都會死亡。享用這個生命,是權利;不用這個生命,是浪費。
不論什麼人,只要活著,都是有用的,不要以為只有年輕力壯或身體健康的才有用,其實只要你是人,你就有用。有一次我去醫院看一位病重的老太太,她很沮喪地說:「我已經沒有用了,應該早點死了。」她的女兒卻在旁邊說了一句話:「媽,你不能死啊!」老太太說:「我活著除了連累你們,還有什麼用呢?」女兒說:「你活著,我們還有媽媽,這就是有用。」
老太*又對我說:「師父這麼忙,還來看我這個沒用的病人。」我說:「千萬別這麼以為,其實如果沒有像你老太太這樣的需要關懷,我的慈悲,就沒有對象了,所以對我來說,你也非常有用。」
由此可見,施者與受者,都是有用的人。能夠為人服務,當然是盡其義務,縱然是接受他人的服務,而能讓服務者感到安慰、感到成就,也算是盡其義務。
不論是施者或受者,只要是恰到好處地盡了義務,便會得到至少有三種利益:1.得到別人的尊敬;2.得到內心的安慰;3.得到無形的功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