聞,獲得法益。因為這些眾生得到法益,使得亡者有了功德;畢竟「經」是為他誦的。所以《梵網經》提到,如果父母、兄弟、和尚、阿闍梨滅亡之日,及三七日、乃至七七日,亦應讀誦、解說大乘經律。能夠使得死者及無形的眾生同霑法益,發菩提心,將來共成佛道。
誦經可以超度新死亡靈,同樣也可以追薦亡故已久的死者,只是力量小得多。因為死者可能早已轉世了,不能來聽經,但是替他誦經做佛事,幫他結其他眾生的善緣,仍是不無助益。附帶的,這裡有兩個觀念請大家留意:第一,我們自己平常就要常常聽經聞法,自求多福。不要等到死後才由別人來代勞。第二,經上說「三七日或七七日」,指的是從臨終之日算起至二十一天或四十九天內,要盡快替死者做布施、設供、誦經、念佛號等的佛事,而不是叫你等到那時才做。
總之,誦經既能嘉惠生者,又可資益亡人,可說是冥陽兩利的事。一切眾生,不論天、人、鬼神,乃至有靈的畜牲,凡是未出離三界的,都需要讀經修行;這也正是我今天在此叼叼絮言的本意。
(本文係由聖嚴法師應邀講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五日的紐約西藏中心,英文題目是「Reading Sutras as a Spiritual Practice」,已在《禪通訊》摘要發表,中文全文則由果育游貞苓居士根據錄音帶整理成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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