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「我」是由物質與精神結合成的


從佛法的立場來看:「我」是由於「物質」的身體和「精神」的心靈相加所構成。如果只有身體而沒有精神,身體就如同死屍;如果脫離了物質的身體而僅有精神,精神就如同幽靈。

以個人的「自我」來看,由於肉體及精神的結合,才有「我」的生命的事實。一旦肉體的生命死亡,這個「自我」便在現實的世界失去依靠。

因此,只有作為一個有血有肉有靈的人,才能作惡,才能修善。人的生命體是一種工具,若向壞的一面看,它是滋生煩惱的淵藪,所以五種邪見中的身見最難去除;若向好的一面看,法身要借色身修,所以身體也叫作「道器」,修行佛道,亦得靠我們生命所依的身體,否則,沒有身體的運作,修行也就無從著力。

很多人在生命過程中,遭遇到很多的不愉快、不如意,卻沒有辦法改變時,便感到生命是一項極大的無奈而提出疑問:「為什麼個人在天地、宇宙間是如斯的渺小,沒有能力幫助自己,也沒有權利支配自己?又為什麼世界上許多事情的發生都是風雲莫測,非人力所能掌控?」於是,我們這個「自我」,便渴望藉著接觸宗教,來尋找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