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嚴說禪 42

事得理融,寂寥非內


問:南泉普願禪師在寫給弟子的信中提到這兩段話,聽起來哲學意味很濃,跟其他的公案或禪語不太相同。請師父解說。

答:理和事、內和外指的各是什麼?必須先把這兩個相對的名詞和觀念弄清楚。這裡的「理」不是道理的理,而是真理或一切現象的根本。「事」是指現象,「理」是指本體,這是哲學觀點的解釋。南泉說「理隨事變」,一般人卻說本體不動,現象會動。南泉說「事得理融」,一般人卻說見到現象不見得見到本體,本體是不可捉摸的、完整的、永恆不變的。但就禪而言,理和事,亦即本體和現象是同一個東西,即事即理。(現象本身就是本體的表現,而不是現象之後還有本體;所以看到現象就知道它的根本是什麼。也可以說,有煩惱的眾生和佛是同一個東西,只是他尚未成佛而已,所以呈現出凡夫的樣子;其實一切眾生都有佛性,是跟佛性在一起的。)

如果通達了這個道理,外在的現象和內在的本體根本是一即二、二即一,等號的兩端是事與理,內和外也是一體的。這是從禪的立場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