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境的現象;六識(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)即生理與情境聯結後產生的心理現象。生命、生活的持續,於空間上必然是六根、六塵、六識的配合運作,也必然是身、心與環境,生理、心理與情境交疊互動的狀態。每一個人類的日常生活、生命活動皆如此,皆不離於此三組十八界。
六根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即指我們的生理現象和條件。何謂「意根」,前面已談過意識,再把意識的前一念連下來連至後一念,便是將前一念的「念頭」當作後一念的「念頭」的根,叫作「意根」。前一念從哪裡來?前一念因身體五官與環境接觸而產生五識。環境是什麼?即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等「六塵」。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不難理解,但「法」是什麼?法,即「意根」所對的境,即符號、觀念。比如「紅」,紅顏色是「色」;但是,如果語言上說「紅」,視覺上並沒有紅色,我們的腦海卻能清晰了知是紅顏色,這即是符號、觀念-也即是「法」。
眼根對色。「色」即指任何一樣眼睛可以看見的物質體,顏色形狀、線條形式……等,又叫「色塵」或「色境」。「塵」即物質。「五塵」即五根所對應的五種物質:即眼睛所看見的「色」;耳朵所聽聞的「聲」;鼻子嗅覺的「香」(「香」總攝所有氣息);舌頭所辨識的「味」;身體所接觸的「觸」,包括冷、暖、粗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