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如果只是知識上或邏輯上的認同,沒有經過實證,這只是個觀念,不是結果。不過,觀念還是有一點用,但是只能在他人痛苦時幫著勸說:「諸行無常,諸法無我,不必那麼痛苦,看開一點吧!」等到痛苦降臨在自己身上時,就沒辦法將這個觀念運用上了。所以一定要有方法,以觀念來指導方法的練習、運用,心才能夠愈來愈明澈、安定。安定是默,明澈是照,此時,漸漸就會知道心是無常的,我是不存在的,這就成為自己的實證──實證空性,實證是由體會而得。
二、佛法的變遷
佛教,是運用佛法者所組成的團體。佛教的團體,因為在不同的環境裡生存、運作而會有所差異,由於每個人有自己的善根、性格、興趣,每個地方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,每個時代的風潮、潮流也不相同,所以就會出現各形各式、千變萬化的各種佛教型態。在釋迦牟尼佛時代,佛所說的法,就是佛法,是一味的,三法印是佛法的根本。當時經常有一千二百五十位阿羅漢,是由佛的十大弟子分別帶領,並依據弟子們的根器、性格不同,佛就將其分類。例如喜歡神通的跟著目犍連,修精進頭陀行的跟著摩訶迦葉,記憶好的就跟著阿難陀。
佛法實際上只有一味,就是解脫味,其目的是從苦、從煩惱得解脫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