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要他死,當校長的人這麼沒有修養,還當什麼校長。」其實,當人家罵你、冤枉你、批評你的時候,聽到就聽到,這是照,這是他站在他的立場所說的話,是他的看法及評價,對自己毫無損失。不要以為名譽是第二生命,被人一毀,連第一生命也不要,這不是很奇怪嗎?已經被射一箭,自己再補第二箭把自己射死,痛苦和怨恨就是再拿另一枝箭刺自己。這聽起來好像很愚蠢,事實上這樣的例子太多了,也是很可憐的,如果能用默的方法,就不會這麼做了。
有時候被傷害是難免的。例如,前天我在院子裡幫忙澆水,做完之後手有點痛,我根本不知道我的手什麼時候破了一塊皮。受傷之後,重要的是趕快擦藥療傷,保護它,而不是讓它傷得更大。一般人在被人攻擊、批評、刺激,或事業失敗、工作被資遣,已經受傷很痛苦,之後又再將傷擴大,是很愚癡的事。
在西方的觀念,受了欺負一定要伸張正義,不報復就是沒有正義。但是東方的佛教講因果,結痛苦的因,再還痛苦的果,一報還一報,佛法說:「冤冤相報無盡期」,你踢我一腳,我還你一拳,愈來愈嚴重,最後可能演變成你要我的命,我要你的命。冤家宜解不宜結,應該以慈悲心待人,而不是以瞋恨心待人,否則對己對人都是不利。如果被傷害之後,心還在不斷地傷痛,那就要慚愧,因為那是很對不起自己,愛護自己也是非常重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