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有一位離婚的女居士,跟我打了兩期禪七,就以為已入不二法門,已破男女二相的執著。有一次我要找人開車出門,她便自告奮勇,願當司機,我說還需要找另外一人,必須兩男一女,至少兩女一男才行。她說:「你已經是解脫的禪師,還執著男女相嗎?」

我說:「我只是帶著大家共修禪法,沒有說我是已得解脫的禪師;我是一個出家人,應當遵守僧儀,只由一位女眾開車,會被他人譏嫌的。」

她說:「不管它!那是別人的執著,你別把我當女的看,我們不執著就好了!」

不久之後這位女居士結婚了,帶著她的新婚丈夫來見我,我說:「男人就是男人,女人就是女人!妳現在又結婚了,妳就是女人嘛!」

所以,還沒有達到入不二法門的程度,就不能說自己已經是沒有執著了,否則會產生邪知邪見。具有正知正見的人,一定是用凡夫世間的標準和看法來要求自己,不能因為自己已經大徹大悟得大解脫,就不管人間的倫理或僧人行儀而破壞人間的差別現象,這是違悖常情常理的,這樣會有負面的影響。

前幾天有一個人來問我說:「濟公活佛講:『酒肉穿腸過,不妨菩提路』,濟公活佛能夠吃肉喝酒,為什麼法師你不能?」濟公有沒有說過這句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