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些什麼之後,始能逐漸除煩惱而得明心見性,洞徹實相。
唯識法相之學,有人解釋為佛教的心理學,其實不然,心理學的目的,止於心理活動的剖析,達於心理狀態的正常化。唯識則對眾生生死及生命之源流與波揚變化,作追根究底並截斷眾流,拔除生死根本的所謂正本清源的工夫,一般人,除了不可知論及唯物論者之外,大多相信人死後尚有靈魂之說,並且以為,肉體與靈魂的關係,像房子和人的關係一樣,房子破舊了或壞塌了,人可以搬進新房子去,又像是旅店和旅客一樣,在旅途中的旅客,可以不斷地換住不同地區的各種旅店,旅客本身是不會變更的。然在唯識的觀點上說,並無一成不變的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。眾生的生命之持續,是隨時變遷的,它的主體,看來似乎是一,實則是由許多不同的業力所感的「識」所顯現,只要身心繼續不斷地活動,業力感染所成的識的內含成分,也跟著繼續不斷地變化。只要有「我」的觀念的執著,就有業力薰成的識,到了「無我」──不受貪欲、瞋恚、無明愚癡等煩惱心所動搖惑亂之時,業力的薰染,便不存在,生命主體的識,也就不存在了,此時稱為轉識成智,即是轉凡夫為聖者。唯其由於生命的主體,本來是剎那變化的假相,所以它有徹底消除的可能。不過,煩惱的識,本身即是清淨的智,故不會由於煩惱的消除,連智慧的功用也沒有了。所以佛教不是斷滅論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