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到佛法,尤其在中國禪宗的記載,這種例子特別多。因此佛法不一定在佛經之中,世間的一切事物、一切現象,才是真實的佛法。不過,人們最初理解佛法,需要通過佛經的說明而已。
(二)思慧──縝密研究
對於已經聽到和看到的東西,應該下一番研究的工夫,來消化它們,將你從各方面學得的東西,當作沒有經過處理的原料,然後,依照你的理解程度,分類研判,把你覺得適合你程度及當前用得到的,接受下來。被你懷疑的東西,你尚無法理解的東西,或者覺得無關緊要的東西,便把它們擱置一邊,作為參考,當你的程度高升到某一階段之時,現在以為沒有用,不合理的東西,也正是那個階段覺得最有用、最合理的東西。因此,佛教徒的學習態度是精密而且客觀的。
(三)修慧──實際體驗
學以致用,把學到的東西,在日常生活中運用出來。慧的表現,是全部身心的實際體驗,它與知識的最大不同者,知識可以販買,可以現買、現賣,一般的知識分子,可以把學到的知識傳授給學生,慧則不同,慧是身心內在的體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