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印度宗教的梵天和人類
在佛陀以前的印度宗教,認為宇宙萬物均係梵天所生,在祭師階級的婆羅門,優勢獨佔的情形下,又將人類的產生,分為四個等級:由梵天的頭上生出職業的宗教師婆羅門族,由肩上生出武士及王者階級的剎帝利族,由腿上生出農工及商業階級的吠舍族,由足上生出奴隸賤民階級的首陀羅族。此係出於四《吠陀》(Veda)中最早出現的《梨俱吠陀》(Ṛg-veda)所收的〈原人歌〉,這也就是說,人類,由於神的造作,有始以來就是不平等的;人類唯有畏神和敬神,並向神獻祭之外,不可能自行解決任何問題。尤其對於被征服的奴隸階級,稱為「一生族」,他們沒有信奉宗教的權利,被置於神的眷顧之外,當他們死了之後,再沒有轉生的機會。至於其他三種階級,稱為「再生族」,同在神的眷顧之下,尚有死後再生的權利;這種不平等的宗教思想,雖然指出了宇宙的起源和人間的現象,但卻無以證明它的真實性和合理性。
三、佛陀的教法──四聖諦
佛陀的教法如何呢?不用說,佛陀是經過了印度原有宗教思想的薰染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