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徒可以離婚嗎?
離婚的問題,在佛典之中,也不容易找到明確的根據。不過,佛教主張婚姻的美滿及婚姻的責任,既然結為夫婦,結婚之後,應該相親相愛,互相尊敬,各守各的本分,各盡各的責任,佛教嚴禁邪淫(私通),婚姻破裂,多數是由夫婦之間的不能互守貞節,夫妻之間既然都能堅持不邪淫一戒,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。即使破裂了的婚姻,佛教也主張破鏡重圓;所以,佛陀雖不許比丘弟子們介入婚嫁的事件,但仍許可比丘們為「若男女先已通,而後離別,還和合」(《四分律》卷三)。因為,男女的離婚,對於彼此的心理,都有不良的影響,尤其對於兒女的撫育,更要負起道德上的責任。根據這一論點而言,也可以說,佛教是反對離婚的。
不過,佛經中也沒有說離婚是犯戒的行為。所以,萬一由於感情的衝突、趣味的不投,乃至是出於虐待等的重大理由,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,是可以離婚的,如果是為了滿足情欲的理由而離婚,那是不道德的,也不是佛教所許可的,故也是罪惡的。因為,夫妻的離異,最倒楣的是他們無辜的兒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