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的苦相當於基督教的罪嗎?
一般無宗教信仰的學者,的確是作如此觀的,他們以為佛教也好,基督教也好,勸人為善,總是一樣的。從這勸人為善的基礎上,他們就順理成章地推想到,佛教的苦和基督教的罪,當然也是一樣的了。
因為,佛教講三界的生死是苦海,眾生的感受,無非是苦,所以修持的目的,是在脫苦;基督教講人類都是罪人,是由人類的第一對祖先──亞當和夏娃,不聽上帝的警告,而偷吃了伊甸園的生命和智慧的禁果,所以人類有了生命和智慧,但也得罪了上帝,上帝要罰亞當和夏娃的子子孫孫,都要受苦,這就稱為人類由第一代祖先遺傳下來的「原罪」,基督徒信仰上帝,原因是上帝派他的獨生子耶穌上了十字架,代替「信他的人」贖了罪。
事實上,佛教所講的苦,與基督教所講的罪,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。佛教所講的苦,是由眾生自己的業感報應而來,眾生的業感,是由無始的無明覆障而來,純粹是個人負責的事,與上帝沒有關係,與祖先也沒有瓜葛。眾生由於無明之惑的煩惱,而造生死之業,由於生死之業,而感生死之苦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