稱為軌範師,梵語叫作阿闍梨耶,受人依止,教人習誦;到了十年之後,可做親教師;到了二十年之後,稱為上座;到了五十年以上,稱為耆宿長老。
可見,中國對和尚一詞的運用,實在是不倫不類不合佛制的。
「尼姑」一詞,也是中國人的俗稱,並不合乎佛制的要求,所謂尼姑,是指佛教的出家女性。
本來,印度以尼(ni)音,代表女性,有尊貴的意思,不限佛教的出家女性所專用。佛教的出家女性,小的叫沙彌尼,大的叫比丘尼,意思是女沙彌及女比丘。
到了中國,每以未嫁的處女稱為姑,故將佛教的沙彌尼及比丘尼稱為尼姑,並沒有侮辱的意思,所以在《傳燈錄》中,佛門大德嘗以師姑稱尼姑;但到明朝陶宗儀的《輟耕錄》中,以尼姑列為三姑六婆之一,那就有輕賤的意思了。因此,晚近以來,尼眾姊妺們很不願意人家當面稱她們為尼姑。
根據梵文,尼即女音,加上姑字,即成女姑,以文訓義,根本不通,女別於男,既有女姑,難道尚有男姑不成?如果一定要稱為姑,那該有個比例:女道士稱為道姑,打卦女稱卦姑,女比丘當稱為佛姑;同時,耶教的女修士,中國人也該稱她們為耶姑,否則,就有厚此薄彼之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