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物以類聚的原理,不能說是迷信。若於亡者死後,兒女家屬以懇切虔敬之心,齋僧布施,作大善業,以其慇懃的孝心,也可感應亡者的超生,但此已經不如在亡者未死之前所作的受用大了。唯其孝心至誠,如地藏救母那樣的發大悲願,願為救母而生生世世救度苦海的眾生,憑這偉大的願力,尚可感通亡者,減少乃至滅除亡者的罪業,這不是無理的迷信,而是由於大孝心及大願心的感通,使得超度者的心力願力,化入感通了被超度者的業力,乃至彼此連通一氣,所以能夠超度。所以,在正信的佛教,死人的家屬,若要薦拔亡者,乃是供養三寶及布施貧窮,並不一定要求僧尼誦經,僧尼接受布施供養,僅為齋供者祝願而已;因僧尼誦經是日常的恆課,誦經是一種修持,也是為求明白修持的方法,目的不是超度亡者,施主供僧的功德,是由於成就了僧尼的修持生活而來,不是由於計工折價的誦經而來。佛教中雖有指示以誦經來超度亡者,那是希望各人親自誦經,萬一自己不會誦經,或以為自己誦的太少,才請出家人代誦。其實,僧尼是為佛法的住世及化世而設,不是專為超度亡靈而設。誦經的功德,是由於信仰佛法並修持佛法而來,所以並不限於僧尼才可誦經,更不是一定要在人死之後,才來誦經。
再說,超度的期限,最好是在死了七七四十九日之前;因為佛教相信,就凡夫而言,除了福業特別大的人,死後立即上生六欲天,定業深的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