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民間宗教的靈媒信仰,雖然起起滅滅,但都未能登入大雅之堂。
從佛教立場看,修善積福是以持戒、布施而得人天福報。以因果的觀點來說,教化大眾、種善因、得善報;種惡因、受苦報。如果遭受到災難、貧病等事情,最好的方法是懺悔、積德、存善心、說好話、做好事,所謂吉人自有天相,這是由於自修善法而得到護法神的惠助,以及諸佛菩薩的庇佑,不需要通過靈媒的關係來以善鬼趕惡鬼、以正神驅邪神。
靈媒確實有其作用,而這種作用的幫助,不過是挖肉補瘡式的臨時救濟,無法真的解決問題。其後必須繼續地挖肉、補瘡,傷口永遠在起滅交替著。求助於靈媒,粗看問題彷彿已經解決了,實質上是問題在連鎖著,越陷越深;類似吸食鴉片、注射嗎啡,越醉越沈。但是一般民眾很難有此自覺。就像海裡的章魚,找不到食物時,可用它自己的軟足充飢,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,但是長此以往,就只有死路一條。因其違背了因果原則,也違背了自然律的秩序。
雖然,通過靈媒的幫助,有時也真的能夠得到一時的意外之福;但是,那只是一種假相的告貸,是一種幻覺的滿足而已。所以,學佛的人,不許說神弄鬼地自作靈媒,也不得親近靈媒,應該依據佛法的指導,自求多福,努力開創明日的前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