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佛群疑 202

或有語言上的神祕,便都不是正法。正法應注重義理的相通,而不當拘泥於語言上的相異。例如說︰回教徒重視阿拉伯文,猶太教重視西伯來文,都與此準則相悖;佛教徒重視梵文、巴利文,只是為了考察原典以追求原義,並不是說梵文和巴利文有特別的神力或神聖。當然,印度教是重視梵語、梵音的,此與佛教有別。

第三,依智不依識︰智是聖人的智慧,乃從無我的大智、同體的大悲中產生。因此,凡含有自我中心,不論為己為人,乃至於為一切眾生,或者為求成就無上的佛道,不論是大我、小我、梵我和神我,個別的我與全體的我,都不能產生真正的智慧,因此仍屬於知識及認識的範圍。知識是從自我的學習經驗中產生分別、記憶、推理等的作用;而智慧則只有客觀的現象,沒有主觀的中心;只有運作的功能,沒有主體的中心,如果與此相違,就不是明師。

第四,依了義不依不了義︰了義是無法可說、無法可執、無法可學、無法可修,也無法可證。正如《六祖壇經》所說的無念、無相、無住,不為什麼,也沒有什麼,只是照樣地吃飯、穿衣、過生活、自利利他、精進不懈。

根據以上四點標準,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別,誰是明師?誰不是明師?再依據這四個標準去訪察你所希望親近的明師,大概不會有所差池,日積月累,縱然不得明師,你自己也已經成了明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