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指失去戒體而被逐出僧團,再受國法死刑的制裁者;可悔則有對眾人、對數人、對一人懺悔,及對自己良心的責心懺悔。而僧尼律中處處都說︰「犯過者當懺悔,懺悔則安樂。」又有說︰「有戒可破是菩薩,無戒可犯是外道。」並沒有強調凡是破戒便入地獄的觀念。
罪過又可分成戒罪和性罪,所謂性罪,是指造惡行為的本身就是罪,不論受戒不受戒,犯了過必須受報;戒罪則是在受戒之後,增加持戒功德,倘若犯戒,便在性罪之外另加戒罪。所謂戒罪者,是指持戒有功德,犯戒有罪報,持戒是對一切眾生,所以功德無量;犯戒只能對少數眾生,所以破戒的罪過再大也不及持戒的功德之多。
受戒有約束的功能,悔過有洗心的功能。罪有輕重,犯了極重的戒罪及性罪者下地獄,其他的輕罪,則隨類受報,生於人、鬼、異類群中,都有受報的機會。由此可知作惡、犯戒未必全下地獄。雖有一部晚出的《日連問經》,強調事事都可能下地獄,這在早期的《阿含經》及律中尚沒有見過,否則易於使人誤會︰不信佛不學佛還不至於下地獄,信佛學佛後反而容易下地獄,那還有多少人敢來信仰佛教而學佛修行呢?
所謂「地獄門前僧道多」這句話,既非佛家語,也非道家語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