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見有幾人是把銀錢一戒持得清淨的,但是除了公有的寺產,也不致有太多的私產。所以,出家人只能以佛法布施,以無畏的精神鼓勵,卻不能利用物質來救濟。雖在佛經中說,布施的功德,以佛法的布施最為殊勝。但在前面說過,接引眾生的先決條件,應以物質的布施為優先。至於教化眾生離苦得樂──走向解脫之道,那才是佛法的功能,這個功德雖大,卻不是解除現實貧困的直接方法。同時,在所有的出家人之中,能以佛法及無畏來布施的百分比,也是相當低的。我們在原始聖典中可以得到證明:佛世的出家弟子,經常隨從的,約有一千人左右,那些多數是大阿羅漢,此外的凡聖僧尼,當然還有很多很多,但在僧團中能起領導作用的,不過數十位而已,至於弘化方面有大成就並有名字記載的人,比數上也是非常之少,雖然聖典的記載,不免掛一漏萬,但在法施方面真起大作用的人,確實不會太多,那當屬於事實。後世的僧尼,當然更加不用說了。因為出家人是以修持解脫道為主,行有餘力,才能談到救濟眾生的工作。
至於居士,如果是一位名副其實的菩薩道實行者,也便可以做到三施並重了:那就是自己有財富,可用物質救濟貧困,自己也深通佛法的勝義,可以用來教化眾生,安慰眾生,鼓勵眾生。
所以,真正的大乘精神,雖由出家的大菩薩乃至佛陀來攝化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