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是假有的、暫有的、幻有的、虛有的,那還會把它們看得這樣的認真嗎?但要知道,這一切的一切,從性體上看,是緣生而空的;從現象上看,卻又是實實在在的。這種實在,固然由於「我」的(現前)觀念而存在,也是由於「我」的(已往)造業而感得。因此,從過去到現在,一切的痛苦,都是由於「我」的自作自受。如果看透了空,放下了「我」,那就是無我,那就是解脫,那就是「此(我)滅故彼(苦)滅」,稱為「純大苦聚滅」。

由此可見,佛教的解脫之道就是滅苦之道。但從理論上說,這是很難適用到一般人群中去的,所以,佛陀本著這個滅苦的原則,在印度境內恆河兩岸的許多地區,往返跋涉,到處教化。並且在什麼樣的場合,對於什麼樣的對象,分別淺深,用各種方言,以各種譬喻,說出各種不同的教示。對於出家的弟子們,著重於根本的、出世的解脫道;對於根器深厚的弟子們,便說入世的、救世的菩薩道;對於一般的人,便說和世樂俗的人天道,期望他們以人天道為基礎而進入解脫入世的菩薩道。因此,佛經的內容就有許多的差別,有的說出世,有的說入世;有的說國王大臣的治國方法,有的說父母子女的責任義務;有的說社會服務,有的說家庭經濟;有的對男子說,有的對婦女說。但都有一個共同的原則,那就是推行從佛陀悲智中流露出來的正法(正確的處世方法)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