習定,能夠感通神鬼,那也僅是旁門左道而已。(請閱讀拙著《戒律學綱要》)

(二)修定


定,也就是禪定,如果說戒是為善去惡,定便是心的收攝,所以禪定的名稱叫作禪那(靜慮或思惟修),又叫作三昧(等持)。總之,心不散亂而住於一境的狀態,便是禪定。

定的修持,可以說是一切宗教所共通的要求,要想在身心方面得到宗教的顯著受用,唯有修習禪定是最好的方法。印度的各派宗教──佛教稱他們為外道,都有禪定的經驗。據佛經的記載,印度有很多外道,最高的定境能到無色界的四空處定。在中國,太虛大師則說:「在中國書上,只有老子始有此境。」(《佛學概論》)在西洋的基督教徒,雖然沒有打坐的方法,但在他們的祈禱之中,往往能夠得到神祕經驗,那也算是禪定的一種。所以也有人說:佛教徒離開禪定,或者基督徒離開祈禱,就不能得到宗教的實益。這雖未必是絕對的真理,但也不是沒有道理的說法。由此可見,禪定對於宗教價值的重要性了。

因為禪定的作用,在消極方面,可以抑制我執、我欲的奔放;在積極方面,又可以自由開放我們精神生活的天地。禪定既是散心的收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