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比丘而失去了受功德衣的資格,那是很可恥的!今日的泰國,仍把解夏受功德衣的古制,看得很隆重。但在中國,根本不受任何約束,故對迦絺那衣,也就不關痛癢了。

至於功德衣究竟是一樣什麼東西?律中說:若得新衣、檀越施衣、糞掃衣的任何一種衣,四周安緣,五條,裁作十隔縫治。做好以後即日在大眾僧前白二羯磨,由一人代表大眾受持功德衣。功德衣的本身,只是代表性也是象徵性的東西,受持之後,即予收藏,沒有披搭之理。由一人代為受持之後,安居的大眾同住比丘也就受了功德衣了,直到臘月十五日至。

但有十種因緣,可捨功德衣(詳見律中,文繁從略),功德衣的時限雖有五個月,從七月十六日到十二月十五日,可以享受五種利益,如若自己願意刻苦,或者所求的願望已經達到,便可隨時捨去,甚至在受功德衣的當時,即可捨去。如果貪得無厭,雖到時限,仍不願捨者,時限一過,不捨也等於捨了。捨功德衣的時限一到,仍然集眾,在僧中唱捨,這是團體公式捨法;個人單獨提前捨者,但心作念於某時捨,到時即成捨。

功德衣對比丘、比丘尼的最重要處,乃在「蓄長衣」的開禁。從每年的十二月十六日到第二年的七月十五日的七個月之中,稱為非衣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