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墮第三十一至四十二條、四十七條、五十一條,都是直接關於飲食的。

單墮第二十三、二十九、四十六條,是附帶提及飲食的。

悔過法的全部共為四條,也都是由飲食問題而來的。

眾學法中,自第二十六至四十八條,都是關於飲食的威儀事項。

但是無可諱言,我們中國的佛教,對於這些佛制的芳規,未能遵行者頗多,甚至也根本不知道這些芳規的內容是什麼。

當然,在這些條文的規定之中,有些是不容易辦得到的,尤其是在中國的環境之下,即使希望如律而行,也是困難重重。我無意要求中國的佛弟子對於飲食的問題,全部走上佛世的制度(即使今日的南傳國家,也未必絕對如律),可是,我們應該瞭解這一制度的內容,因為我們終究還承認是佛的弟子呀!求其瞭解的作用,當有兩點:1.對於佛制弟子的僧伽生活,起一尊敬嚮往之心;2.對於本身的未能遵行佛制,起一慚愧策勉之心。

身為一個比丘,連比丘生活的本來面目,不唯不能保全,竟還不知不解,豈能不覺慚愧嗎?

現在就我個人所瞭解的,並以為是重要的,向讀者們分別研討與介紹如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