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印度的習慣,凡是出家僧侶,不論信仰什麼宗教,無一不是托鉢乞食的。乞食在其他的國家,尤其是近世的社會中,不但不受人的尊重──乞丐誰去尊重他?甚至還在取締之列。但在印度,所有的乞食者,都被尊為聖人。但是乞食總以上午為宜,如果竟日在外乞食,那就不能修道了。所以佛在《舍利弗問經》中說:「諸婆羅門,不非時食,外道梵志,亦不邪食。」在佛律中其他的好多制限,也是根據印度當時的風俗而制戒的,所以佛在《五分律》中曾說:「雖是我所制,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,皆不應用;雖非我所制,而於餘方必應行者,皆不得不行。」佛陀是非常開明的,佛陀絕不希望有人對佛教生起反感,所以允許比丘們可以隨方見機而行。非時食戒,就是這樣產生的,但這也是對的。
比丘非時食戒的緣起,是由迦留陀夷尊者,夜晚到村中食,當時正在雷電交加,村婦持食出來,從閃電光中見他臉黑,驚疑是鬼,隨即暈倒地上。適巧這個村婦在懷孕中,經這一嚇,便小產了。於是她便咒罵著說:「這個佛教的出家人哪!即使把肚子餓破了,也不應該夜晚出來乞食呀!」佛陀知道之後,便規定比丘們不應再有中後乞食的事情發生。
在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》中,另有一個緣起:有十七位少年比丘,進城乞食時,聽到婦女們互相說著不堪入耳的討厭話,便覺得在家人太討厭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