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中的標準,《摩訶僧祇律》云:「日中影過一髮一瞬,即是非時。」如此說來,現代的時鐘,由於季節的更換,每日的正午十二點鐘,並非標準的日中。至於國人多以持非時食戒者,稱為持午,並以為過了午時(下午一點)以後,才算非時,那是更加不合要求了。

依照規定,日中之後,除了飲水,不得一物進口,否則便是口口波逸提(墮地獄罪)。如果進餐末了,一口飯在口中,日中時到,尚未下嚥者,必須吐出,若不吐出,便犯墮地獄罪。

但如有病,或有特殊的理由,可以方便開:

《刪補羯磨》中說:「有渴病因緣,許受非時漿,謂果漿等,澄如水色,以水渧淨,受之。」

《律攝》卷八中說:「言更藥者,謂八種漿……除此八己,若橘、柚、櫻、梅、甘蔗、糖蜜等,亦聽作漿,味若甜者,應知醋及醋漿、醋果,依夜分齊,故名更藥。」

出家人吃水果,中前可以隨意吃,日中之後,如果病渴,可以吃水果,但須搗碎,濾汁如水,並加渧水作飲,但是今日受得,必須今日今夜至明相未出前飲完,不許留到明日再飲,否則便是犯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