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丘突吉羅(惡作),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突吉羅。是謂為犯。不犯者:或有如是病,以餅裹蒜食,若餘藥所不治,唯須服蒜差,聽服。」
但是有病吃蒜,還有規定,律中說:「若服蒜者,僧伽臥具,大小行處,咸不應受用,不入僧中,不禮佛繞塔,有俗人來,不為說法,請亦不往。應住邊房。服藥既了,更停七日,待臭氣消,洗浴身衣,並令淨潔,其所居處,洒掃淨塗。」
蒜之為物,雖臭而香,不吃蒜嗅到吃蒜者的氣味,簡直能夠沖腦薰鼻,使之頭暈作嘔,但在吃蒜的人,吃時固覺津津有味,吃了以後,也不覺有何惡味。所以中國的北方人,嗜好蔥蒜,是聞名的,即使其他各地,如曾嚐過蒜的「美味」,也是喜歡吃的。其實吃蒜之後,不唯口氣臭,混身都會散發臭氣,特別是大小便,比死屍還要臭!在團體生活中,不應吃,吃了便會觸惱大眾;誦經說法禮佛者,皆不應吃,吃了便失敬意,也失威儀。
吃蒜非淫、非盜、非殺、非妄語,只是有失威儀,所以除了比丘尼,餘皆只是突吉羅罪。但如不為治病,為貪口欲,便去吃蒜,不是出家人的應有態度。如果吃了蒜,仍不避嫌,照常隨眾,上殿過堂,更是不知慚愧。
《摩訶僧祇律》卷三一中說:「服已,七日行隨順法……不得臥僧床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