勉強地附會,相近於出家阿闍梨,實際上出家阿闍梨是受沙彌十戒時的教授師,與剃度師不能相混。 但是中國剃度師之不能為其剃度弟子授戒者,絕不等於出家的和尚(親教師),則為無可疑問的事。同時中國的戒和尚,只管授戒,不管教養,地位雖然重要,實質不若剃度師之切乎實際。剃度師的地位,若能準同出家阿闍梨的地位而論,中國的比丘,但有五夏的戒臘,也就可以做剃度師了(?)。
另有中國戒場中的引禮師,並非律制規定所設,故也不在三師七證之列,但其所負的責任,乃在輔助教授師教授新戒的威儀法則,故也實可與教授師同列,因此,凡做引禮師的,也不得少過五夏的戒臘。否則,比丘應該於最初的五夏學戒,自己尚在依止他人的學戒期中,豈能為人做戒師?
至於尊證阿闍梨,中國是規定七位,在泰國則有多到二十多位的,並且均由上座比丘擔任。若照律制,比丘戒不得少過十比丘授,比丘尼戒不得少過十比丘尼加十比丘授(若在邊地可減半數),除了戒和尚的戒臘須在十夏與十二夏以上,其餘的比丘、比丘尼阿闍梨,五夏與六夏以上的戒臘即可,證明受戒參加羯磨的人數,不得少於限數,多則多多益善。
(三)收受在家弟子的條件:這是很寬的,不知比丘大律,也可為白衣授終身五戒以及六齋日授八戒法,但對五戒、八戒的義理,必須要知道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