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制生活 21


《摩訶僧祇律》規定:須有十法成就,才能度人出家受具足戒。

《根本薩婆多部律攝》(以下簡稱《律攝》)中的規定:滿足十夏,方住師位,復須成就五法:一知有犯,二知無犯,三知輕,四知重,五於別解脫經廣能開解,於諸學處創結隨開,若遇難緣善知通塞,常誦戒本能決他疑,戒見多聞自他俱利,威儀行法無有虧犯,具如是德名親教師(和尚)。

此為列舉參考,若要全部做到,今人便無有資格授戒蓄徒的了!但如為人之師者,亦當知所慚愧,始可免招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