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制生活 41

由我受了沙彌戒說到戒律問題


從今(一九六〇)年農曆六月十二日上午開始,我總算是個合法的出家人了。

一、出家與受戒


說來真慚愧,也真罪過,我雖早在十來歲時,已經披剃出家,做過幾年經懺,也受過幾年的僧伽教育,但我始終沒有一個受戒的機會。民國三十七年(西元一九四八年)春,上海龍華寺開戒,我請示師父,師父以我年齡不滿二十歲,不合法,故不准受戒。其實,近世以來,各戒期中,不滿二十,即予具足的,已比比皆是,那不過是師父的一個藉口而已,唯恐徒弟受了戒,羽毛豐滿,展翅而飛。事實上,我雖沒有具足,當時已經離開小廟,就讀於上海靜安學院。最後,不但離開了師父的小廟,也離開了靜安學院,離開了大陸,隨軍到了臺灣,這也可說是我「叛逆」行為的最大表現,但我仍以此一「叛逆」而感到慶幸。否則今天的我,不知會是什麼樣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