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我要受戒
談到我受戒的經過,不妨將這次出家的因緣順便說一下。
自一九五八年春天開始,我的背部便感到疼痛,一病年餘,中西醫藥罔效,各種科學方法的檢查,例如:照X光片即達十六張之多,仍未查出病源。到一九五九年六月,身體衰弱不堪,身高一百七十二公分,體重只有四十八公斤半,所以請准病假休養,同時也著手辦理退役的手續,承長官的愛護及現在的剃度恩師東公老人等的協助,總算如法如願地脫離了軍人的身分。我以小和尚的身分,隨軍來臺,來臺之後,雖處軍旅之中,卻未有過「還俗」的意念。所以一旦離開軍中,仍然回到原來的崗位。最初有些師友向我建議:你是出過家的,你也有你的剃度師,這次回來,自可不必疊床架屋,再找一頂師父的帽子戴在頭上;正像其他服役的青年法師一樣,過了一個時期軍人生活,兵役期滿歸來,仍不失為法師。但我考慮再三,我雖有過師父──現在也不否認那位師父,然我沒有受戒,即使受了戒,處身軍中十年,也該視同捨戒還俗。小時出家無知,現在再度回來,不能繼續糊塗了,故我決定,一切重新開始。同時以我的看法,